臺州市進出口企業協會會費交納標準和使用管理辦法
(2006年12月19日第一屆會員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,
2012年3月31日第二屆會員大會第一次會議修訂)
第一條 根據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》和本協會《章程》的規定,為切實加強本協會的財務管理,規范財務行為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臺州市進出口企業協會的經費本著“取之于會,用之于會,厲行節約,量入為出”的原則,管好用好本協會資金。
第三條 協會會員的會費交納標準是:會長單位3萬元/年,副會長單位1.5萬元/年,常務理事單位5000元/年,理事單位1500元/年,會員單位800元/年,擔任前述職務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不重復交納。
第四條 年度會費應在當年9月底前一次性交清,新會員在入會時應上繳第一年會費。
第五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本協會《章程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,不在會員中分配,不得移作他用。經費使用的主要范圍是:
1.協會辦公費用,包括辦公場所租金。
2.協會專職工作人員工資、福利費用。
3.協會召開的各種會議費用。
4.協會組織的培訓、講座、交流等活動費用。
5.協會會刊編印、簡報、信息資料等費用。
6.其他必要的開支。
第六條 本協會按《章程》和有關財務管理等規定管理協會經費,實行嚴格的財務預決算制度。年度財務預決算必須經常務理事會批準,向理事會和會員大會公布財務收支狀況,接受廣大會員和財政、審計部門的監督。
臺州市進出口企業協會聯系信息:
開戶銀行:工商銀行臺州經濟開發區支行
帳 號:1207011219200169810
附件: 臺州市進出口企業協會入會申請書.doc